引用:
作者ppoq
大公司會凹責任制 事情做完才能下班 會計算錢一樣算整點 並不會補給你
好一點的會補一點給你 但是很少會補到完全合法
(就算完全合法 也會趕盡殺絕 強制你1小時做2小時的工作 血汗就是這樣來的
人就算不倒 精神也會備受煎熬 )
更多的是直接採取輪休排休制度 假日上班有加班倍數? 別做夢了 根本吃不到
中小企業更不用說 兇你一下 就乖乖照做了 誰叫台灣勞工奴性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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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到以前有鄉民第一次去某量販店工作,下班時間到也沒見主管來跟他說可以下班,他越想越不對跑去跟主管講說家裡有事馬上開溜

話說我親戚常常加班到半夜,也沒加班費可拿,頂多只有餐費跟車馬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