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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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核四從一開始招標跟設計就有問題
(我是懷疑招標有被美國政府施壓
這應該又是被美國婊了)
臺灣接手復工後
在無設計經驗下還敢自行修改設計
真讓人莫名感到害怕
要是2000年時沒有停工
讓核四就一路建造完成
現在的問題也不會這麼大
引用:
在1990年代,時任新黨立委謝啟大寫道:「台電對世界知名且公認在核電機電技術方面優良的法國廠商百般刁難,對美國奇異公司卻網開一面。不但同意奇異公司尚未取得運轉執照的電廠,可以做為投標之實績;又以預算超出之說詞,將統包風險及成本,由台電自己一肩承擔。甚且同意經驗不足之日商日立、東芝公司,作為奇異公司協力廠商,進一步將風險替奇異公司完全排除。甚至於當初規劃採用壓水式機組時,對沸水式機組之懲罰條款,也不聲不響的取消。對照起台電對付法商法馬通之態度,台電對美國奇異公司何其厚也。」
台電核四廠興建計畫是於民國六十九年提出;八十四年四月開啟核島區及核燃料價格開標,但因廠商最後報價均超過底價二0%以上,因此依《審計法》宣告廢標。於是八十四年五月重新進行招標作業,終於在八十五年五月完成核反應器及核燃料價格標,由美國奇異公司以十八億美元得標,如果以當時新台幣兌美元匯率二七•四三元計算,約合台幣四百九十三億六千五百萬元。當時參加競標的廠商除奇異公司外,還包括美國西屋公司、法國法馬通公司、美國-瑞士艾波比燃料公司,相關採購均依法辦理。
2000年,日本新潟縣柏崎市議會議員、柏崎反核聯盟成員矢部忠夫表示,核四使用的ABWR反應爐,因為有先天上設計的安全缺陷,一直無法取得「美國原子能管制委員會」(NRC)的認可,且在日本顯示同型反應爐輻射外洩及跳機頻率過高;然NRC早於1997年認證ABWR反應爐性能,效率,输出,和安全等項目。且由東京電力公司提出的「Experience in construction and operation of reactot units #6 and 7 at Kashiwazaki-Kariwa NPS」報告內容指出,自1995-2002年,崎刈羽核電廠的ABWR機組總共停機16次,與ABWR設計有關的停機在13個運轉年間只有2次,平均可用率(availability)高達87%,這已經是日本核能電廠的理論極限。(因為日本法律規定每座反應器運轉13個月後,必須停機檢修2個月,所以可用率的理論極限就是87%)
http://zh.wikipedia.org/wiki/%E9%BE...%9B%BB%E5%BB%A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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