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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lfonx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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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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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johnnyhu
也就是說反核的這77%民意之中, 只要有65%的人願意出門投票, 而就算擁核的人全部都杯葛不出門投票, 也可以讓公投提案通過.

因此反向思考一下, 如果台灣人真的如反核人士所說, 如此的反對核電, 不願意核四商轉, 不要說立委投票, 就算很多全國性選舉, 選舉投票率也很少低於7成的, 而支持停建核四的民意如此高, 6成5的投票率更容易達成才是吧?

你所說的這個條件投票反核人士出席率可不是單純65%

而是65%/77%=84.4%

你可以去找找投票率高達8成的選舉紀錄來看看

更不要提,我國的選務機關及人員以公投法第13條為藉口,直接以消極抵制公投的情形所在多有
舊 2014-04-25, 11:41 PM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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