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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iun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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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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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宅血案始末:
1980年2月20日,林義雄因 "美麗島事件" 而被警總軍法處以 "叛亂罪" 起訴,並拘禁於新店監獄候審。
2月28日中午,林義雄的母親林游阿-妹被殺十四刀 (前胸六刀、後背三刀、右手一刀、左手臂三刀、頸部一刀),慘死在台北市信義路住處地下室樓梯旁。林義雄一對7歲的雙胞胎幼女林亮均與林亭均都是在背部各中一刀,而且貫穿到胸部。受重傷急救的林奐均則身中六刀 (胸部一刀,深及肺部,後背五刀)。其妻到警總探視丈夫逃過一劫 . (*註1)
田朝明夫婦的大女兒田秋堇當時是林義雄秘書、也是第一時間到林家親眼看見血跡斑斑及林奐均一息尚存的人。田朝明的妻子田孟淑則在仁愛醫院代簽林奐均的術前病危通知書。林奐均經急救後脫險. (林義雄妻子方素敏則因探監而倖免於難), 此案震驚國內外。
謀殺案現場情況有幾點特別之處:一、沒有翻箱倒櫃的痕跡,財物無損失;二、門窗都未遭破壞;三、四人倒臥之處空間不大,但內部擺設都相當完整;四、鄰居都未聽到有異聲。
凶手以短刺刀捅入,接著橫向反勾,刀刀致人於死,由於凶手手法極為專業,應為受過軍訓之人所為,而且當時所有政治犯以及反對人物之住家事實上都在政府情治人員的嚴密監控之下,凶手無理由能夠在林宅監控人員眼皮底下進入林宅、做案、逃逸且不留痕跡,故更令社會大眾認為該案是出自國民黨情治單位之手。(*註2)
一項機密資料顯示,警備總部在命案發生時,曾截聽到應是凶手的一名男子,由林宅撥出一通電話至台北市「金琴餐廳」; 但此案最重要的線索竟在案發一年後,國家安全局才告知專案小組,導致喪失了破案的最關鍵時機。專案小組成員表示,此電話紀錄在血案爆發一年後才曝光,警總當年是刻意隱瞞,還是疏忽,因人事變遷,已不可考
*註1: 該案發生的時間,大約是在二月二十八日中午, 12時至 1時之間。因為林義雄的太太方素敏上午到警總探視丈夫,11時30分左右打電話回家,她的大女兒林奐均接聽電話,告訴她家中無事,但要她趕快回家,方素敏放下電話後,覺得家中有年老的婆婆和三個年幼的女兒,放心不下,便託林義雄的女祕書田秋瑾先回家看看。
當田秋瑾在下午1時30分左右到達林家的時候,卻發現林奐均倒臥在一樓後面的臥房內,全身是血,於是,馬上向『一一九』求援,將林奐均緊急送往醫院急救。稍後,警方人員到達現場,又在地下室的客廳,陸續發現林義雄的母親林游阿妹及他的另外兩個女兒林亮均、林亭均,都倒臥於地板的血泊中,早已氣絕身亡。
案發後,警方依照作業程序立刻成立專案小組,林義雄的辯護律師則緊急為林義雄申請保外處理善後,當時的國府總統蔣經國要求警察單位保護『美麗島事件』其他被告的家屬,警總則在隔天懸賞兩百萬元。
林義雄後來在美麗島大審中證實,在謀殺案發生前二天,警總偵訊人員曾經威脅要傷害他的家人。另外,在警總宣布懸賞的同一天,時任『亞洲人雜誌』發行人及自立晚報專任撰述司馬文武竟接到恐嚇電話,一個自稱『愛國鐵血團』的組織警告他不得亂寫文章,否則將予以暗殺。
當時的刑事警察局長是曹極,研判該案可能是由職業殺手所為,也在接受質詢時,保證有萬分之九千九百九十九的信心破案。可是,該案只宣稱鎖定特定對象,不久就可破案,到了後來變得越來越沒有尾聲,只咬住一位美國籍的大鬍子家博,並曾限制他出境很長一段時間。
林義雄為母親女兒尋找墓地時, 過程重重阻撓, 跟監人員如影隨行, 每次談好, 地主既被陌生人恐嚇 "你跟他是什麼關係, 為什麼要賣地給他", 而遍尋不著? 遲遲無法下葬, 遺體均放在冰櫃中!! (2個月後, 執政當局以林義雄遊山玩水, 沒認真辦喪事為由, 再度拘捕林義雄, 帶回"景美軍事看守所", 使得林義雄痛心 21天未進食, 才在親友勸說下進食 )
林家祖孫 3人的遺體, 只能暫存台北市立殯儀館, 遲遲無法安葬; 冰櫃的租金及林奐均的醫藥費壓得妻子方素敏喘不過氣來, 想賣掉信義路的房子換取現金, 可是凶宅無人敢買; 最後, 由基督教長老教會向全球教友募款, 買下兇宅改建教會, 獲得熱烈迴響, 捐款從海內外, 不斷湧進來! (1982年4月11日正式取名為義光教會, 傳赦免的福音, 從此流血的凶宅變福音的殿堂)
1981年8月在林義雄堅持下, 方素敏帶著林奐均遠走美國加州, (他也停止跟妻子的書信往來, 長達2年).
1983年10月 方素敏盼不到林義雄的回音, 毅然回到台灣代表黨外, 以無黨籍身分參選立委, 以12萬票第一高票當選!! (這些選票, 也讓執政當局, 感受到民眾的憤怒)
1984年8月林義雄貨的假釋出獄, 一直未下葬的林家祖孫, 終於能在隔年1985年1月1日安葬於北宜公路旁
『美麗島事件』都宣判完了,該案卻未破;一九八五年,林義雄為他的媽媽、女兒辦完喪禮,該案還是未破;林義雄去美國住了五年回來,該案照樣沒破;一直到現在,該案已經變成破不了、不破了的懸案。
*註2: 因為, 林義雄觸犯的是 "叛亂"的罪名, 樓上又是 "美麗島雜誌社", 黨外人士質疑, 早就 被情治人員 24小時監控, 何以兇案發生時, 守在門外的監視人員無人驚覺.
PS: 1980年在『美麗島事件』法庭開始"調查庭"之際,所遂行的林宅謀殺案,由於發生的時間敏感、巧合,以及國府一直無法破案,因此,使得整個案情顯得特別的不尋常。
舊 2014-04-24, 10:42 PM #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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