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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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可以跟大家說,臺灣公投雙50%這個設計,還真是個白痴設計。
分析如下,假如明天公投,也投完了。有選票的人只會分成三種:
1•有去投票,投反對票。
2•有去投票,投贊成票。
3•沒去投票。(其它1•與2•的無效票等同之)
沒疑問吧!不會有第四種了吧?
好,100%拿去平均分配給3種結果,一種結果分到33•3%,剩下0•1%。
所以通過的門檻合理的設計最高最高應該是33•4%
尤其是像這種正、反兩方意見勢均力敵的的議題,支持的人跟反對的人都差不多的時候,雙50%的設計更是不可能達成的。因為雙50%的設計犯了一個邏輯上很大的錯誤,就是忽略「棄權」(即不投票)這一種可能,就是所謂的「二分法」,這個制度的中心思想就是把人給二分法,非贊成即反對,我看只有台灣人會犯這個錯誤,因為在台灣非藍即綠的二分法,早把人們訓練得不會思考了。
至於明顯的第三種可能--「棄權」(即不投票),它的比率高不高?我可以跟你說,很高!為什麼?因為人性。隨便舉例好了
1•我一定反(擁)核,星期六我一定去投票。結果到了星期六,沒去投,嘿嘿抱歉我加班
2•我一定反(擁)核,星期六我一定去投票。結果到了星期六,沒去投,嘿嘿抱歉,我載小孩去補習。
我一定反(擁)核,星期六我一定去投票。結果到了星期六,沒去投,嘿嘿抱歉,我••••••••這種列子可以列舉到N
3•我本來擁(反)核的,可是看看我周遭的親朋好友都反(擁)核餒,算了,低調點,不要去投了
4•反正這次反(擁)核的人那麼多,不差我這張票啦,•••卡要緊
••••••
••••••
••••••太多,不及列舉
所以雙50%這個白痴設計,不知道是誰想出來的,一來,它是二分法,忽略第三種可能。二來,它忽略人性,人性是懶惰、自私、好面子、不團結的,不管什麼議題,永遠都有那個不投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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