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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cses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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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過掏保代拍
加入日期: Mar 2011
文章: 113
引用:
作者Jake2003
我的想法是 土地通統收為國有 大家都只有地上權
住宅地上權最多50年
商辦地上權最多10年

年限到了就開放買賣 住宅價格依通貨膨脹和人民收入做基準和調整機制

商辦就公開競標



那麼銀行是不是先倒給你看呢,畢竟所有房貸的擔保品在名義上都是屬於銀行的

不要說甚麼增加擔保品項目,再你曾加之前,銀行本身的資產就為負數了
舊 2014-04-22, 07:29 AM #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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