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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ke2003
*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3
文章: 212
引用:
作者Raziel
這種基本政策, 要在建國之初一切砍掉重練時就做, 現在已經來不及了. 不能懲罰現有地產

持有者直接充公, 換句話說就是要買回(頂多怎麼配套"交換"), 以現在財政, 賣都來不及了

再給N^2年都不夠買得回, 五千億看似天文數字(ex換算成營養午餐) 但面對私有地產

也只是一滴水, 就算市價對折徵收, 在台北連"一"條忠孝東路的"單"號都包不下來.


老實說 我這想法 就是懲罰現有地產者 尤其是囤房者 連買回都沒有 直接充公

臺灣政府沒這種魄力 做這種事 他們只想一起炒地皮抽稅 不想一勞永逸的方法

提出這政見的人 我想也選不上啦
舊 2014-04-22, 05:10 AM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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