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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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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umbs up [這樣做生意就對了][賺錢術]遠通月討352萬郵資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83%B5%E8%B3%87
[YOUTUBE=蘋果日報-【李姿慧╱台北報導】]ETC合約爭議不斷,高公局去年因ETC使用率未達合約標準及計程收費門架建置延宕,對遠通電收共開罰4.7億多元,但遠通不但拒繳罰款,和高公局大打訴訟,上周還向高公局發文,要求支付1月國道通行費平信繳款通知單的郵資352萬元,且未來還將逐月追討。

民眾謝先生痛批:「ETC合約簽的根本是賣國條款,政府要罰業者罰不到,反被廠商索賠,真的有夠扯。」學者建議,應配合目前問題和需求重新修約。
高公局去年針對ETC從2011年4月15日至去年6月期間,使用率始終未達合約標準,以及計程收費門架工程延宕,分別對遠通電收開罰4.04億元和7000多萬元,但遠通電收認為,為改善使用率,該公司已投入資金提供合約以外的免費eTag,等同繳交罰款

恐由全民埋單
至於門架建設落後則是因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對eTag和4G間的干擾疑慮拖延處理,因此兩項罰款遠通都拒繳,目前雙方正進行訴訟。
而政府罰遠通至今還未收到半毛錢,上周反被遠通索款。遠通電收上周發文高公局,索討1月以平信寄發的通行費繳款通知單郵資,共352萬元,且未來還將按月請款;以1月的金額推算,全年高公局恐要付給遠通4000多萬元,恐將由全民埋單。
遠通電收說,平信通知的費用由誰負擔並未訂在合約內,不應由業者吸收

高公局:(現在)不會付(,選完就會付)
高公局解釋,造成此問題主要是立法院針對欠費者,要求新增的一種通知繳款方式,因此無法事前在合約裡明訂,但這筆錢該局不可能支付,業者要錢就去告;現遠通已申請合約爭議協調。 [/YOUTUBE]

噓董賺錢術
     
      
舊 2014-04-20, 12:43 PM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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