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michelle-lai529
如果真的要這樣,那得先定義什麼是『外地人』。
當他拆別人的房子時,對屋主來說,不是住在這個屋子的,不就是『外地人』,如果不是住在苗栗的不能有意見,那不是住在那個屋子的,憑甚麼去決定要拆別人的房子。
這不是很奇怪嗎,說外地人沒資格有意見,當地人要求自己決定建設,卻不允許地主守衛自己的家園,擅自替地主做決定。
住當地的可以決定拆哪個住戶,不理會住戶意見,那為什麼不允許同住台灣的,去干預一個地方要拆或不拆哪裡呢。
沒有想爭論的意思,只是覺得這種鄉民心態蠻弔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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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一個護航帳號,不過你回的不錯,護航的人基本上講話是不需要合邏輯的,所以盡是講一些似是而非跳針的話,反正做的是騙到一個算一個的無本生意
台灣有不少問題其實是應該以公投來解決的,代議政治選出來的人和地方父母官不可靠,自己的事務只好自己決定。不過公投方式對那些向來佔據台灣決策地位的既得利益者有害,因為舉行公投就必須正反雙方各自表述,那些既得利益者的吃相嘴臉很難不現形,而且這樣增加他們獨斷決行只為自己好處施政的難度,因為要對每一個公投事項都護航的難度大增,那些傳統的動員無知選民的方式可能也會失效,因為只有有能力關心和討論政策的人才有更大動機出來對公投事項投票
當然在台灣這樣一個既有政治水平可能還不夠高的地方,公投還是有個風險,就是如果一個地區儘是支持劉政鴻這種縣長程度的選民,那他們公投出來的政策或許不一定符合最多數居民的利益。只是那也沒辦法,反正是自己為自己和未來子孫做的決定,再差也都只能吞下,起碼不能/用只怪幾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