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88space88
公投護臺灣聯盟多次違法集會,本分局逕予廢止該聯盟於立法院周邊集會
發布機關: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中正第一分局
發布日期:2014-4-9
「公投護臺灣聯盟」召集人蔡先生自98年2月起,連續申請於立法院周邊集會,本分局已依憲法及集會遊行法之規定充分保障人民之集會及自由言論之基本權益,惟該聯盟多次違反集會遊行法及其他法令規定,率眾妨礙政府機關運作、破壞政府公物、阻擾警方執法及影響一般公眾用路人之基本權益,近期更利用立法院周邊活動於103年3月18日率領群眾未經許可侵入立法院中山南路大門廣場及破壞立法院銜牌,占據廣場迄今,另於同年4月3日率領群眾占據林森南路、濟南路口,阻礙立法委員車輛通行及妨礙警方執行公務,復於同年4月6日率領群眾至總統寓所(集會遊行禁制區)周邊違法集會,再於翌(7)日率領群眾至行政院北平東路後門(集會遊行禁制區)違法集會。前揭行為均顯示該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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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理由如果是真的被撤銷是正常的吧
學運攻佔立法院是立法院不想趕人不然還是會跟行政院一樣
而且檢方不是都在採正準備起訴一堆學生 雖然不知道告不告的成
但是 事先申請的集會 既然犯規了 那被取消也是正常的吧
如果跟以前同樣的情形 人家會取消你的集會權力嗎 反正都5年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