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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13
文章: 27
引用:
作者e02047878
照警方說法 你是有申請路權沒錯 但是你藉著申請到的路權亂搞

那我收回路權沒問題吧 然後 你又不只亂來一次 為了以後方便

以後你要申請路權我都不答應 這也沒錯阿

集會遊行不是都是要申請的 警察局不答應 你還是不能遊行

而且 他又不是說每個人都不可以 是這個團體以後都不給過

你還是可以用另外名義申請

都給你過了5年多 要不是亂搞後面繼續給你過有差嗎

不就是自己不自愛 以為自己是學生團體喔


1. 這些人抗議的重點就是集會遊行法莫名其妙 , 你說不可就不可..
既然警局局長都可以說不行就收回, 那總統/市長來說不就更"合理"?
當權者有福了... 因為只要指控對方是"來亂的"...

2. 警局局長可以片面認為"百姓是來亂的, 不許申請"?
希特勒/鄧小平當年也是這麼認為的...
所以機槍坦克都是可以拿來"維持社會正常秩序"的....

"維護社會秩序", 必須採取極端手段, 好像一直都是獨裁者慣用口號..
現在郝市長似乎也打算跟進就是..
舊 2014-04-12, 12:07 PM #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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