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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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e02047878 
				照警方說法 你是有申請路權沒錯 但是你藉著申請到的路權亂搞 
 
那我收回路權沒問題吧 然後 你又不只亂來一次 為了以後方便 
 
以後你要申請路權我都不答應 這也沒錯阿 
 
集會遊行不是都是要申請的 警察局不答應 你還是不能遊行 
 
而且 他又不是說每個人都不可以 是這個團體以後都不給過 
 
你還是可以用另外名義申請  
 
都給你過了5年多 要不是亂搞後面繼續給你過有差嗎  
 
不就是自己不自愛 以為自己是學生團體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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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這些人抗議的重點就是集會遊行法莫名其妙 , 你說不可就不可..
    既然警局局長都可以說不行就收回, 那總統/市長來說不就更"合理"?
    當權者有福了...  因為只要指控對方是"來亂的"...
2. 警局局長可以片面認為"百姓是來亂的, 不許申請"?
   希特勒/鄧小平當年也是這麼認為的...
   所以機槍坦克都是可以拿來"維持社會正常秩序"的....
   "維護社會秩序", 必須採取極端手段, 好像一直都是獨裁者慣用口號..
    現在郝市長似乎也打算跟進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