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otakugod
New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8
文章: 9
引用:
作者e02047878
照警方說法 你是有申請路權沒錯 但是你藉著申請到的路權亂搞

那我收回路權沒問題吧 然後 你又不只亂來一次 為了以後方便

以後你要申請路權我都不答應 這也沒錯阿
^^^^^^^^^^^^^^^^^^^^^^

光這點就知 那些挺方大分局長的網友是怎麼回事了

跟你講法律 你在講情義


引用:
作者e02047878
集會遊行不是都是要申請的 警察局不答應 你還是不能遊行

而且 他又不是說每個人都不可以 是這個團體以後都不給過

你還是可以用另外名義申請


你知道這個團體的訴求是什麼嗎?
你講這種話不就代表你真的認為他們只是為抗議而抗議
還用其他名義勒


還有我認為台灣集會申請非常畸形 應改為事後告知

這些另外再談
舊 2014-04-12, 12:00 PM #194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otakugod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