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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色&憂鬱
*停權中*
 
藍色&憂鬱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Nov 2005
您的住址: Greed Island
文章: 402
引用:
作者小書僮
這樣問好了
憲法有保障遷徙自由,
雖然因為你被吊銷駕照,
禁止你開車,但因為你可以改用走路或搭計程車,所以不算違憲!

這次集會的永久禁止,也只是中正一分局轄下的區域禁止,
雖然禁止在這區域集會遊行,但你可以去別的地方集會遊行吧?
憲法有保障到除了讓你集會遊行外, 還可以讓你任意指定地方?
這常理想就知道不可能了吧

這樣還有違憲?
搞清楚好嗎?

遷徙 可以走路 開車 騎腳踏車 做公車

禁止你在這塊區域集會遊行 = 你永遠沒辦法在這塊區域集會遊行
那乾脆規定全台灣本島都無法集會遊行 只能在金馬小琉球蘭嶼綠島集會遊行
照你邏輯來說 這樣不違憲


去重修吧你
舊 2014-04-12, 11:11 AM #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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