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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b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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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bb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an 2005
文章: 167
我覺得何止言論自由加超級民主而以簡直是爽翻了

分局長個人意志竟可以凌駕法律跟憲法

以後警察執法執行的是什麼法??

還是根本不用管法了只要警察爽就可以抓你了
舊 2014-04-12, 06:38 AM #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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