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aaaa88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12
文章: 733
引用:
作者Elmo來
兩千四跑法院一年 這失主家境很好時間很多吧


你憑什麼這樣說人家???

說不一定人家失主也很無奈.....為了這兩千四也要一直跑法院......時間車錢都不夠花哩...(對於非告訴乃論罪,有時被害者也很無奈的)

會想做這種事情一般都是幾萬塊以上才值得吧........或是鹹鹹沒事幹要有業績的檢察官才會想要這麼幹

新聞內容看起來明明就是檢察官的問題呀......是檢察官自己起訴的.......不滿一審判決....要求再訴的也是檢察官呀........跟失主有何關係???
 
舊 2014-04-11, 05:08 PM #22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aaaa88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