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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10
文章: 511
引用:
作者acetyl
這是一個大家爭論的話題,


試想如果你是老闆,發現你的員工手腳不乾淨,但是可能會幫你賺錢,你會考慮如何處置?


最近的例子是,郭臺銘選擇撤換並舉發


你呢?


我會慢慢蒐集證據,要死就要弄死他,不能被反咬一口


水母就是這點搞砸了


應該是要"利大於弊"
如果該人一年幫公司賺一億 貪幾百萬 可以考慮看看 在商言商

商場跟政治狀況不同 公司貪汙並沒有傷害到他人
錯誤的政策比無能更糟糕 傷害一堆人

至於貪汙 不要以為清官就不貪 從一些紀錄來看 也許清官更貪(換了之後貪汙案更多!?)
清官之所以是清官 有可能是因為他很會演戲偽裝 貪官之所以是貪官 可能是太笨 連基本功都不會

不管如何 我蠻同意美國的眾議員說法 民主國家把前元首關進牢裡 是有問題的
相較於其他貪汙來說(貪汙不分職位跟金額才對) 這個處罰過重 更別提人權問題

不要再被騙了 就好比服貿過 我們才能簽TPP才能跟歐盟談(人家說歡迎我們)
雖然資訊已經比較發達 但是有太多人漠不關心 選擇視而不見 或者是看電視受到有心人士操弄
     
      
舊 2014-04-09, 10:09 AM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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