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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p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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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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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ruinousdeity
所以我們的民情風俗不允許女性穿短袖短褲馬靴出席公開場合?
需要被拿來放大檢視、檢討?
我對這件事情不平最重要的一點:當事人沒有犯任何過錯。

先把自己治療好OK?
舊 2014-04-07, 09:53 PM #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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