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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inwens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419
引用:
作者yamaking
最前因是ECFA,之後是底下的賣台服貿

行政院簽署之前完全沒有風險評估,

等簽了之後才硬幹,一字不改,想直接通過。

要不是學生出來,DPP一直阻止總有一天會通過

只是忠慶張引爆了學生怒火,導致今天大家都知道一點,

原來行政院權力大到可以直接把台灣賣掉!

一個爛(強行通過),一個不作為(沒告知人民快被財團賣了),兩黨一樣差。

現在政院版本監督條例,將服貿以及以後的任何簽署都當作"行政命令"處理,

不管立委以後怎麼審,就算是不認同一樣三個月後會實施!

行政權將會大大於立法院的監督權,直接把立法院廢了!

還不夠恐怖嗎!?

台灣人死好阿~(這是我丈人在馬鹿茸當選後說的)

加上未來要通過的擴大都更法案,到時候財團爽死了

但是會分給人民嗎? 喝湯吧

政院版監督條例還是建基於兩岸關係條例,所以要先向兩岸關係條例開刀才行。

如果服貿通過,想辦法在選舉時讓執政黨失去政權及立院主導權仍有可為,
但若執政黨選舉還是贏,那就沒辦法了........
舊 2014-04-07, 12:44 PM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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