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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plebre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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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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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題 名稱: 名無し [14/04/05(六)17:22 ID:XLhSzDYQ] No.157554
http://www.judicial.gov.tw/constitu...1.asp?expno=627
實際上,這釋字627號(這是2007年,阿扁任上喔),總統依憲法及憲法增修條文所賦予之職權略為:略,為憲法上之行政機關。""總統於憲法及憲法增修條文所賦予之行政權範圍內,為最高行政首長"",負有維護國家安全與國家利益之責任。

http://www.judicial.gov.tw/constitu...1.asp?expno=520
另外這是釋520號

估且不論黨魁兼總統是否適合,這有待法律或修憲來處理,但至少在憲政體制上,我們從1997年第四次修憲後,從兩次釋憲文可以看出,我國總統權力就在無形中擴增,在憲政實質運作上,直接被推上政策制定跟行政權行使的第一線,如果要追咎責任,那從總統民選開始,我國任任總統都破壞憲政體制。

不過,總統是否應有掌握實質行政權限,打從1997年修憲後,學界就一直在討論,究竟我國總統是應該是掌握行政實權,或與行政院院長共享,但不管如何,據2007年的釋627號,大法官已經明確指出我國總統應當歸於行政機關,並且在總統得任免行政院院長且不必經過國會副署的規定下,往往在實質運作上行政院院長幾乎等同於總統募僚長,在之前扁政府任上,政院院長就換如走馬燈,馬政府亦然,但,總統在憲政修正後模糊時段,在憲政慣例尚未完善的狀況下,不斷的被推上行政最權限,除了政治人物本身野心以外,不也包括了人民什麼事都找總統來負責、責成總統應當處理的心態養出來的嗎。

另外,我一路回答過來,我都支持台灣憲政體制上有未完善的缺陷,應當修正。並且應當制裁破壞憲政體制者。

但我反對放鬆對元首罷免權,我在上面也已經提出我的論點的,到目前為止,世界各國,由其是憲政制度行之有年的國家,至今為止沒有國家--不管是彈劾或罷免--都是由國會提出及通過,台灣從解嚴至今不過26年,連那些老牌的,行使憲政超過200年的國家都沒有這樣做,為何台灣要當實驗先鋒?

至於創制與復決問題,此牽涉到代議政治問題,我想這部分應當有待專家學者與公民集思廣義,不只是台灣,現行所有的代議政治國家都有類似的困擾...

當然,我們也可以當突破代議政治的實驗國,不過前提是,要有人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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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不反對修憲,不過沒什麼民主人物不挺就是
另外這同學用詞用問題,正是因為罷免門檻高,所以我國民主算是相對穩定
大家現在比較在意如果服貿過了要退就很難這件事
卻沒注意到如果立委隨便選隨便上要罷免很難這件事
只希望投票前人民自己多想想吧
至於國民黨現在黨產多很強大是事實,真要拿這個來反是ok的

再來是質疑國家規定,我認為質疑很好,不過清楚質疑的人不多
(應該說整個學運我只挺黃國昌吧,其他人根本是來亂的)

至於民主素質這點頗無解,無論聰明的人跟笨的人的票一樣大
那你要設法爭取那些不關心政治,或是看顏色很重的選民
不是用解拳頭打他,而是用教育和溝通理解,這應該沒問題
但不能因為素質低所以說這不是民主,只能說人民還無法意識到自我的責任

最後這位學生從頭到底立場很重,經濟的東西我也懶得說什麼
總之他的堅持目前來看沒什麼大問題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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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14-04-07, 11:49 AM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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