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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問
Master Member
 
不要問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5
文章: 1,851
引用:
作者salfonxman
全體縮限的問題在哪裡早就打給你看了,乾脆縮限我方待遇到來個無縫接軌如何

400戶也不含商業據點,而且開放制度已然審議中,345這行政命令恐怕只有不到一年的壽命

"要求對岸也開放相同的待遇(房地產"權")"這就更好笑了,這牽涉到中國什麼層級的法律問題

要說"頭痛醫頭腳痛醫腳"是指你自己那種先過再說,事後再來縮限兩方的自殘方案嗎?還是那種灌水泥漆油漆就了事的眼不見為淨除役方案?

這就對啦
對方是法律層面問題,台灣就要用WTO框架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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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story doesn’t repeat itself, but it does rhyme
暫離.....
舊 2014-04-06, 01:27 PM #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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