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真的被框死了....
服貿內有提到可以擁有不動產/動產,但沒說可以炒地皮
那400戶你說要放寬,可沒400戶之前是沒限戶數你忘了嗎?
就算對方要放寬那也要我們這邊同意才行,只不過那個官員敢直接用400*2的數去做(連多100戶都不太敢)
其實就連我都不同意400戶再放寬,當初縮400戶還覺得不錯
健保的問題以前就解釋過,把健保當私人保險搞就對了
差別在於私人保險有保額/保險項目,健保一但中斷投保採給付項目縮減
就算明擺的要針對中國籍也不能明講,因為要修成一個集體適用
只是修改過後罵最大聲的絕對不會是中國商人/工人,台商/留學生/雙重國籍的幹的才大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