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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lfonx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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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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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不要問
如何來台經商規則在服貿條文有寫,但....監督它們有沒有涉及損害台灣人權益的"單位"卻......
有沒有炒地皮/爛用大量引進中國勞工/涉及非申請相目經營.....誰在管
我在別篇有講過修改健保給付相目/修改房地產規則......去修這個中國一句屁話都沒有

我在別篇也有提過協議生效後,除非作廢,否則差別待遇只有可能越修越鬆,不可能越修越嚴

你的做法完全不可行,都已經直接違反協議條文了

協議連改都不行,結果居然說違反條文中國一句屁話也不會有
舊 2014-04-05, 10:59 PM #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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