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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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j@zz
至少有一個共識
驅離是正當的
執法過當是我個人看法
你認為血腥鎮壓我也沒意見
這點你說了算、我沒意見、真的沒意見
我認為驅離的手法、在整個事件是較小的一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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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紐約時報刊登全版廣..告
去美國網站連署
都暗示認同美國的民主制度
如果今天占領"行政院"在美國發生
強制驅離
執法過當
血腥鎮壓
還是有別的選項
紐約時報刊登廣..告
從頭到尾沒提到"行政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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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打過你臉了.... 美國佔領議會也是家常便飯..
照你的說法, 坦克車壓過去也是"執法過當"是嗎?
就告訴你: 不合比例原則的手段, 就是濫權.. 要被追究的...
台灣政府及司法不追究這些行為, 就是違法濫權兼怠職!
去看看美國人會對靜坐群眾, 使用催淚彈或棍棒猛打嗎?
合法不是公權力濫用的遮羞布! 請閣下注意這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