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姚神說"強占公署罪"早就沒有了,真的嗎??
瀏覽單個文章
cmwang
Elite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2
您的住址: 板橋
文章: 5,112
引用:
作者
kuang9001
好久以前在修法律課程的時候,老師給"法律"下了這樣定義:
"法律是統治者壓迫被統治者的階級鬥爭工具"現在看來...哈..讓我們繼續看下去...
法律本來就不是用來伸張正義的,法律只是維持社會運作的工具而已,美國最高法院的首席大法官 霍梅茲說過:....
引用:
年輕人,此乃法律之庭,而非公理之庭
至於這句話要怎麼解讀就看個人了
....
__________________
士大夫之無恥,是謂國恥
....
2014-04-03, 05:43 PM #
121
cmwang
瀏覽公開訊息
傳送私人訊息給cmwang
查詢cmwang發表的更多文章
增加 cmwang 到好友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