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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mw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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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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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kuang9001
好久以前在修法律課程的時候,老師給"法律"下了這樣定義:
"法律是統治者壓迫被統治者的階級鬥爭工具"現在看來...哈..讓我們繼續看下去...


法律本來就不是用來伸張正義的,法律只是維持社會運作的工具而已,美國最高法院的首席大法官 霍梅茲說過:....

引用:
年輕人,此乃法律之庭,而非公理之庭


至於這句話要怎麼解讀就看個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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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大夫之無恥,是謂國恥....
舊 2014-04-03, 05:43 PM #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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