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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院版監督條例草案全文大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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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他之繩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0
文章: 1,145
14條太OVER了,原本是機密的,用機密的方式溝通諮詢的,用機密的方式送立法院備查,也就算了。
一句「必要時」就可以用機密方式處理,就是說連原來不是機密的都可以套用機密來做。
__________________
多少人走者,卻困在原地
多少人活著,卻如同死去
我想說的都在
這
跟這
停權中
2014-04-03, 05:03 PM #
18
吉他之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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