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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bc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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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5
文章: 6
引用:
作者ruinousdeity
顛覆國家、毀壞公文書、竊盜云云根本不可能成罪,有可能成罪的部分都是一年以下的輕罪。
他們的目的是為了阻止服貿協議生效,把整個抗議視為單一行為,
一行為侵害數法益,競合後從一重罰之,再怎樣都判不到一年。

尚書大人老闆不是行政院,很機靈的。


問題他們是連續犯(已佔據立法院多日),像某狼父強暴女兒多次的案子也是分別處罰加總到判幾百年,合併執行個20年左右吧
舊 2014-04-03, 04:37 PM #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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