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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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j@zz
行政院被佔領
代表政府體制失能、失靈
就可以有一堆明正言順的理由推翻失效政府
群雄奮起
內亂不斷
這樣真的很難理解嗎
淺綠的老母在解說後也懂了、還是認為被打的學生可憐
反過來問我一定要打得頭破血頭嗎、我回他執法過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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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飆車族是社會問題
跟國家興亡問題
怎能相提並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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錯了! 問題在執法過當--超過比例原則, 已經可說是血腥鎮壓這級了...
佔領華爾街被驅離時, 警察也向靜坐群眾噴催淚彈, 下場就是被索賠..
另一個美國校園驅離行動, 警察同樣對靜坐者施暴, 賠了上億...
人家在靜坐, 沒有"暴民"的事實在當時, 催淚彈或棍棒毆人本來就不是
該在那時拿來使用的手段! 美國鎮暴警察出手是比台灣警察還更狠的..
但這個法律允許的分際卻是很清楚...
你以為單單一句"執法過當"就可以沒事? 如果上級只是下令驅離...
那你出手扛人可以沒事, 但動手打人的怎會沒事? 不要以為人家老美也跟你一樣
混水摸魚, 只要指控對方是暴民一定要驅離, 警察就可以一擁而上動用私刑!
沒那麼簡單!
台灣現在的問題是: 除了警方用不成比例的方式進行血腥鎮壓外...
執政及司法單位還不想認真辦這個問題... 我相信真的動手打人的警察不會太多...
否則就像署長說的, 不會只有這樣幾十個人受傷, 但現實是: 頭破血流這樣幾十個人..
顯然就是有人用不當的手段打人! 這些人只要想抓一定抓得到... 至少大半...
因為整個亂集團裡通通是警察的人!
不處理這些人, 不但沒有真正的正義, 也間接鼓勵警察, 只要媒體鏡頭看不到..
盡量上, 反正上面會罩你! 說一句:執法過當, 然後鞠躬道歉就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