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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ihi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01
您的住址: 高雄市
文章: 310
引用:
作者honda479
自己一直猶豫是否要發文,但是不說又很不爽,我只說一句話---(自己弄壞的東西,麻煩自己賠,沒理由要拿我們這些繳稅人的錢去買單)...下個月又要繳綜所稅了..幹..就這樣~!!


我也贊成
當然可以體制內尋求幫助或募款

不過那些蚊子館跟拆掉重蓋的游泳池
可以也請負責的相關人員賠款嗎
謝謝
舊 2014-04-03, 10:39 AM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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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ihi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