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8899776
去年在野黨說要逐條審查,執政黨也同意了阿,結果呢....
人家都同意了,結果卻一直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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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改動條文叫審查? 必須奉承"上級"六月非過不可, 請問這要審啥?
最後還不是變成馬意志, 表決進入院會, 再表決通過?
兩次包裹表決, 照樣過關, 你若是學生, 這會是你搞了半天抗爭的結果?
如果只想要這樣玩, 直接找王院長"配合"演戲就好.. 何必扯到總統大人?
如果總統大人的劇本不是這麼走, 你認為會怎樣走?
大家都不是傻瓜, 還來這套就不靈了....
"審查"若不具備實質的效果, 那這些文字遊戲及過程手段, 又有什麼意義?
乾脆把服貿協定全文改成: 祖國讓利, 全世界最優惠服務貿易條款
這不就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