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帥鐵人
*停權中*
 
帥鐵人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pr 2013
文章: 289
引用:
作者sclee
我看媒體報導說,有四位民眾向檢方告發學生佔領立法院,檢方已經受理分案偵辦中..

不知是用何法條來告發?也許不必執著強佔公署這四個字,事實上,行政院和立法院內部的確有公物被毀壞,是否能像學生說應該由立委諸公來賠算是贖罪?有這種法律嗎?

叫立委賠償那一段學生事後有說是開玩笑的
即使不用坐牢賠償一定跑不掉,頂多就毀損罪偵辦
     
      
舊 2014-04-02, 07:12 PM #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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