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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神說"強占公署罪"早就沒有了,真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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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ton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4
文章: 79
引用:
作者
josetsun
這些警察真是不懂法律,怎麼不是以強占公署罪函送
學生攻占立法院15天,警方日前已依妨害公務、侵入住宅、毀損等罪嫌,將總指揮林飛帆、陳為廷2人函送台北地檢署,北檢已分案偵辦。不過,警方對此低調表示,學生行動尚未結束,全案未傳喚任何人,並未正式移送。
一定要用"強佔公署"函送,因為可以用"陸海空軍刑法"來治罪。
以他們年紀來推估,遲早要當軍人啊!
只是早點用這個條例來判他們罪,沒有不妥喔。
2014-04-02, 12:34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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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t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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