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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inousde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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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4
您的住址: 一立方公尺的香格里拉
文章: 617
引用:
作者megag5
昨天問過我的台北同行,基本上他們認為出現刑法100條之類的重罪可能性是極低的.
理由:如果連民進黨跟台聯都被取締了,到時候的亂局就不是學生靜坐吃太陽餅而已.
檢察官只要不是存心拍馬屁,問題都不大, 而且罪名都會出自這頁: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P...S=+149+++&LCC=2

我看了一下能搭上線的頂多就是149∼154還有160.
頂多三年以下的事, 就算合併執行頂多六七年就放出來了.

顛覆國家、毀壞公文書、竊盜云云根本不可能成罪,有可能成罪的部分都是一年以下的輕罪。
他們的目的是為了阻止服貿協議生效,把整個抗議視為單一行為,
一行為侵害數法益,競合後從一重罰之,再怎樣都判不到一年。

尚書大人老闆不是行政院,很機靈的。
舊 2014-04-02, 11:18 AM #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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