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非故意喝醉」 性侵逆轉無罪 法界譁然
瀏覽單個文章
d61s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13
您的住址: 全台林道
文章: 169
引用:
作者
n_akemi
性侵已經是事實為何能無罪?至於動機若非故意,或因故造成喪失行為能力最多應該是輕判而已吧?
至於因故喪失行為能力,若是當事人明知飲酒過量會導致酒醉還拚命喝,如何能稱為"不是故意"?
我滿懷疑該名法官的邏輯能力與智商的是否未達一般人的平均標準...
我想去找判決書來看看...
這判例對我日後是不是在牢裡度過有很重要的指標意義
2014-04-02, 09:53 AM #
23
d61s
瀏覽公開訊息
傳送私人訊息給d61s
查詢d61s發表的更多文章
增加 d61s 到好友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