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Berith
那段的確沒回覆到
還是按上一段說的
既然有衝突
協商、角力自然有輸有贏
如果自己這方都沒人支持時
表示社會上真的不需要自己這方的存在
我能接受自己這方被犧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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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也不用想像得如此悲情(犧牲看來還有點悲壯了)..
訴求要建構在 1.保護弱勢產業 2.杜絕可能由他國(含大陸)可能藉由經(服+貨)貿偷渡的其他意圖 (尤其政軍通訊等等產業)
1.可以透過對企業減稅, 可以透過補貼, 可以透過例如強制國營企業需要採用本地產品或服務優先, 私人企業沒辦法管, 而且這是自由經濟社會下的現象.
2. 門檻提高, 或者直接綁死可能在經貿以外的其他可能性. 現在主要是因為憲法和兩岸人民條例導致台灣和中國的關係本就不是國與國關係, 所以門檻訂定在這邊才是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