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mycello28
我只是參與這個討論串 提出我的看法 以及接受別人的看法 交流
你要我去看公民不服從 我覺得很好
但是你完全沒有清楚我的意圖 我一直在詢問 這種手法
誠如你所說是一種公民不服從的運動
但誰來界定這些法條是否不適當 到什麼程度才可採取這種行動 這些都比較有模糊的地帶
這之間比例原則在哪? 多半是許多個人 私自認定的 我覺得我"超正義" 我就可以公民不服從
講比較白話一點
某一法條或協議 不是你 我 阿狗 阿貓 說他有問題就有問題的
否則 人人皆可宣稱某一條文不合理 要行使公民不服從 這中間必定要有機制
許多行使公民不服從運動的案例 是因為當時沒有民主機制 人民是被惡法壓制
再者 公民不服從其中一原則 本身就是希望透過違法 來突顯不合理
這代表他們依然意識到自己是違法的 有目的違法的 而不是自己開脫 說自己無罪
我們已經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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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講得很對~沒有錯 這真的讓人贊同
問題在於... 台灣的立法院那一票人
都是"黨凌駕於人民"之上啊
口口聲聲說是為了人民 這是民意什麼的
那既然這樣 為什麼要拿"黨紀"來處理
不能回歸他的選民 讓立委聽到支持他的選民然後在立法院發聲
很多人都想問 這些立委到底是順從民意還是黨意?
他們是表達人民心聲還是黨聲?
人民也想問 我投票給你 是要你替我發聲
而不是替你背後那個黨
這些人是透過民意選出來 對 他是代表一小幾萬人
而不是代表他那個黨 為什麼不能回歸民意還要繼續順從黨意?
人民看待這些只會順從黨意的立委時
既無法有效的罷免 更對這些立委沒辦法
請問這時候能怎麼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