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酢醬麵
我在本文中有否認抗議的正當性嗎?
我指責的是病患權益被忽視!
而就如我上篇所言,你們的反應令我頭皮發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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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反應過激了
舉例來說,時間也快到了,迎媽祖的時候
中部很多醫院或多或少都會被影響到,
本來可以搭公車的(當然中部沒捷運) 變成很難
塞車,連開私家車也會被干擾到 (雖然都走晚上,但是晚上也有門診阿)
如果你認為病患很危急,應該是搭救護車或是搭計程車,搶救生命為優先
救護車上的鳴笛 就是告訴所有人 要給予病患的生命權益優先通過
敢堵救護車的痞子,不都被肉搜出來鞭了!!
如果你認為病患不危急,搭大眾交通工具即可,那還要高舉權益大旗
你要別人認同???
你自己搭機車轉捷運都不當要緊事看待,多100m步行卻被你說嚴重影響病患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