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受難者、前國策顧問黃華是早年投入黨外運動的民主前輩,他在二十六歲至五十歲的青壯時期,為爭取組黨、言論等自由,曾入獄四次,前後坐了二十三年民主黑牢,黃華一度在出獄後遇上台灣邁入電氣化的時代,卻不知如何使用公寓的對講機,還曾錯把洗衣機當電冰箱。
一九六○年,黃華在台大圖書館當工友,置身在自由主義氣氛濃厚的台大校園,當時雷震正計畫組黨,受到「自由中國」、「公論報」等雜誌報刊的政治啟蒙,黃華決定投身反對運動,
他倡議籌組反對黨,一九六三年,國民黨當局卻把他抓去流氓管訓,莫名其妙就被關了二年半。
出獄後不久,一九六七年,他與台大學生籌組全國青年團結促進會,打算推人競選省議員及縣市議員,當局卻羅織叛亂罪名,這一判,就是十年,後因減刑,服刑近八年才出獄。
黃華出獄後,當時的台灣社會邁入現代化,開始使用電器,出獄後黃華回到二哥位於基隆的家住,在他入獄前的原有認知,「要洗熱水澡要以煤炭燒熱水」,那有什麼方便的熱水器,有一次他要洗澡時,因為不諳瓦斯熱水器的用途,居然先開水龍頭,再去開瓦斯熱水器,結果熱水器「轟!」的一聲爆炸,「還好我及時倒退,否則差點就被爆炸的火燒到」!
實在是因牢裡關太久,黃華連洗衣機也不會使用,他回憶說,當時在家裡看到「洗衣機」,黃華說:「我以為是冰箱,打開冰箱找東西吃,結果看到髒衣服」。
一九七五年,黃華與黃信介、康寧祥等人籌編「台灣政論雜誌」,常在姚嘉文位於北市廣州街的律師事務所討論事情,當時也是黃華剛出獄後不久,他從六樓姚嘉文的辦公室下樓買東西,準備上樓時愣了許久,因為不了解公寓對講機如何使用,他只好按了對講機,卻又跑到街上遙望樓上。
黃華說,後來還是陳菊從六樓往下看看見了他,說「那不是黃華嗎?」才解決上樓的問題,但
過了一年,黃華就因編雜誌再度被羅織叛亂罪名入獄。這次,黃華關了十一年才出獄,也是他關得最長的一次。不過,多次出獄,黃華的民主及台獨思想愈挫愈勇,一九八八年他與鄭南榕等人推動新國家運動,但好景不常,
一九九○年第三度因叛亂罪名入獄。
面對解嚴功過引發國、民兩黨爭論,身為戒嚴時期的受害者,黃華直截了當地說,「本來就不該戒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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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華(1939年8月16日—),本名黃明宗,出生於基隆市。是台灣的政治人物,也是台灣獨立運動推動者,在過去國民政府戒嚴時期坐牢達二十三年。
個人簡歷[編輯]
黃華於國中畢業後就因家庭變故而失學,1960年擔任國立台灣大學圖書館的工友,並且開始接觸自由民主的思想;同年年底,黃華為長兄黃明潭參選基隆市議員助選,1961年參與中國民主黨的組黨運動,結果被以甲級流氓名義管訓達兩年半;黃華出獄後,又因與林水泉、顏尹謨等人組織台灣獨立運動組織,於1967年以叛亂罪名逮捕,判處十年有期徒刑。1975年8月,黃信介、康寧祥、張俊宏等人創辦《台灣政論》雜誌,黃華擔任副總編輯;結果1975年12月《台灣政論》被國民政府停刊之後,黃華又因叛亂罪而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黃華出獄之後便與鄭南榕等人發起「台灣新國家運動」,並且於1988年10月發起「全島行軍」,進行全島演講、遊行活動,捲起一場旋雲;1990年1月3日,黃華又因倡導台灣獨立與提出「台灣建國時間表」,被國民政府以《懲治叛亂條例》之預備叛亂罪嫌提起公訴而入獄,引發社會反彈與民眾聲援。
1990年中華民國總統選舉期間,民主進步黨發起「1990年台灣總統民選運動」,提名黃華、吳哲朗為「台灣正副總統候選人」,以諷刺從未全面改選的第一屆國民大會票選中華民國總統的行為。
1991年,由於《懲治叛亂條例》的廢止與《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條的修正,黃華出獄,總共黃華在獄中的時間長達二十三年。
黃華之後出任民主進步黨組織發展部主任、台灣國會辦公室主任與新世紀國會辦公室總顧問等職。2000年陳水扁當選總統後,黃華出任國策顧問。2005年,黃華加入台灣團結聯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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偉哉台灣人,垃圾戒嚴和國民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