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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cello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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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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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daaaaa999
我只回這一段,服貿全文以及附件請自己看。

重點是你提到的細節就是沒明確規定,所以要怎麼解釋都可以。

這樣有看到重點沒?



所以我才說對這方面的意見我保留

我必須看到實質的問題所在 你說沒有明確規定 要怎樣解釋都行

這在閒談之中或許可以成立 但如果這問題拿去問行政院那些人 他們會怎麼回答呢

我想他們一定會給出固定的答案的 那個時候就可以知道 到底這些問題存不存在

我並不代有立場 我只是很想看到明確的答案 我真的覺得雙方應該辯論

很想知道 政府會怎麼回答 他們是不可能說"隨便解釋的"

要嘛就是露出馬腳 要馬就是證實這些疑慮都不成立
舊 2014-03-31, 01:34 AM #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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