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mycello28
你好像沒看完我全文
我就是說 不合理制度可以改 但是改之前他就是還在那 你不能直接無視阿
而且民主與法治 一體兩面阿 我就是要說 如果你真的是民主的支持者
你應該走修法的路 只要合法更改的制度 我就支持阿! 這樣有問題嗎?!
我深深覺得 在改變制度之前 就自己先無視制度的人 根本不配說民主阿
因為你不能假定你的修改一定會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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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談出來的協議本來就沒有法源依據,先無視法律的是誰?
又不是從此就不能談,等到法條修好了再去談有很難嗎?你口口聲聲說的維護法治,可是這個協議卻沒有法源依據,連正當性都沒有談什麼法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