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j@zz
New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9
文章: 2
引用:
作者aesdu
補充

韓國有「通商條約締結程序暨執行之相關法律」明定必須 「透過國民理解與參與,來提高通商條約締結程序之透明性與推動有效率之通商協商」 協商中必須 (不是簽完後才執行喔!!!)

1.公開資訊 (該法第4條)
2.召開公聽會 (該法第7條)
3.反應國民提出之意見 (該法第8條)
4.必須反應國會之意見 (該法第10條) 協商後必須

依據「大韓民國憲法」第60條第1項之規定,應請求國會批准同意。(該法第13條) 以上含有三點相當重要的概念: 「協商的透明性」、「公民的參與性」與「國會的監督性」
這也是為什麼你可以從中韓FTA的協商中,可以看到他每一輪的協商內容, 跟召開公聽會時的反應意見。


美韓協定
韓國因美牛反對聲浪高漲
50萬人上街頭
美國因汽車對美衝擊太高
所以談判變得很複雜

韓國在國際貿易協定"完成率"在前三名
沒完成的"皆"在談判中
達成100%完成率指日可待

韓國的談判經驗十足
拿來跟台灣比
像是大學生VS小學生
公不公平、自行論斷


個人對韓國非常感冒
國際體育不公平對待
LCD跟台灣私下協議、卻被判密告作證美國換取免罰
讓你我買RAM要比去年多花"一倍"的價錢
個人買日常用品看到MADE IN KOREA 拒買
Neutrogena產地有美國、韓國,我只買美國貨

套句經典用語、我要贏韓國拉(我承認是民粹
 
舊 2014-03-30, 10:26 AM #62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j@zz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