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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z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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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9
文章: 2
引用:
作者aesdu
http://tinyurl.com/msa4fpk 看新聞
中韓FTA每一輪的攻防項目都公開,針對交換清單做談判
並且公會團體能知道並表達意見
而且他們簽了9年還在談跟ECFA同層級的協議, 我們ECFA一年搞定
服貿不到兩年搞定, 而且假號稱互利互惠,雙生共榮,這你敢信?

韓國的「通商條約締結程序暨執行之相關法律」
之 第1條(目的)規定:「本法制定目的乃規定與通商條約之締結程序與施行相關之必要事項,透過國民之理解與參與來提高通商條約締結程序之透明性與推動有效率之通商協商,並在通商條約施行過程中確保我國之權利與利益,以對國民經濟之健全發展做出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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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的貿易協定有監督機制,協商時要有"真"公聽會,國會也可以駁回, 但是台灣都沒有
(會說台灣簽屬方式是國際慣例,是騙人的 , 簽了之後才開始開放大眾公聽會,其實只是政令宣導)
http://2.bp.blogs...


《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英語:Cross-Strait Service Trade Agreement),是海峽兩岸依據《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第四條所簽署的服務貿易協定。

2011年3月,兩岸的經貿業務主管部門展開服務貿易磋商並達成共識。
2012年8月9日兩岸兩會第八次高層會談,雙方同意在達成關於服務貿易協議文本和市場開放項目的共識後,簽署協議。
2013年6月21日,兩岸兩會在中國大陸上海�**|行第九次高層會談並簽署該協議,也向外界公布了開放清單。

中韓談了9年算是最久的案例
通常都在2~4年完成
重啟談判也是要2~3年

有特殊案例是必然的
最近流行比例原則說法、就是慣例

重啟談判不是沒有案例
但是"比例"有多少次重啟談判 VS 一次完成
重啟談判花費成本的時間
要不要思考
還有無法掌握的因素、對方願不願意重啟談判
或是直接破局
http://www.cna.com.tw/news/aopl/201403220299-1.aspx


國際談判是對等的
不是自己想怎樣就怎樣
所以各國大多依循"國際慣例"
國內反對聲音、對方不會理你
要自己去協商克服、配套管制、補償機制訂定
舊 2014-03-30, 10:11 AM #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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