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貿對於大陸投資來台的人數限制規定
大陸投資人和管理人員來台,在資格條件與數量部分祭出嚴格限制,投資330萬美元以上者,每家負責人、主管或技術人員、經理人最多15人來台,若再加計配偶及子女,僅可有45人來台,而且每次只能取得效期1年的簽證
以美容美髮為例,陸資來台投資金額達20萬美元以上,可申請2人來台進行經營管理,投資金額每增加50萬美元,可申請增加1人,最多不能超過7人。
投資30萬美元以上者,經理人僅限1人,且可申請主管或專業技術人員1人來台,每50萬美元可增加申請1人,最多不超過7人,且簽證一次只發一年,還需看其前1年營運額決定是否核准。
陸資總投資330萬美元以上,合計最多15人來台,若加計隨行可帶1名配偶及1名未成年子女來台,最多不超過45人。
參考資料
http://s8088.com/thread-613652-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