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bqin
你說「都是站在自己的立場」可以舉例嗎?
就我看來,「先立法,再審查」這個訴求本來就是正確的程序,請問有什麼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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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不曉得是那個教授教的,要表達訴求,先暴力推擠,強行進入,佔領議會,排擠其它法案
警方對學生有動作,就被說成暴力,拒絕暴力,巴啦巴啦的
這套看起來好熟悉啊? 這不是民X黨的那一套把戲嗎??
如果這樣做可以合理化他們的行動,那是不是其它人也可以比照辦理 ?? 有事沒事就去立法院
打一打,拉個屎,灑泡尿,還完全當做沒事一樣 !!
任何暴力非法的行為,都不能夠被合理化,如果現在這種事都可以合理化,那基本上就要變成戰國時代
警察公權力不彰,人民要自備武器防身 , 有沒有看出來,這跟菲律賓很像啊!!
一個服貿就搞成這種局面,不要說他有多好有多爛,不簽行不行? 反正立法後就一定有人反對
然後來立院鬧他一鬧 ,警察還不能出手 , 要退回服貿就退 , 就如學生的願 , 以後就統統不要立相關的法案
會死嗎? 怎麼死法?? 就算會死,說穿了也都是各位縱容學生亂來的人造成的,不是嗎??
服貿不用去瞭解了啦,這種不簽的法案瞭解它要幹嘛!!!!
PS: 學生起的是最壞的示範 , 以後任何法案幾乎都可以比照辦理 , 你還不能說來亂的人錯!! 這什麼世界啊 , 人間地獄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