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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yo11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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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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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當兵過太爽 逾假未歸4天沒任何懲罰

蔡姓阿兵哥陪女友過情人節逃兵4天,被逮後稱,害怕被處分才遲未歸營;高等法院認為,蔡男逾假未歸期間,一直和部隊、家人聯繫,且在住處被逮,並無積極藏匿打算,逃兵事證不足,判他無罪。
現年24歲的蔡姓二兵,前年2月1日到馬祖東引入伍10天後,獲2天休假,趕著搭機回台和女友重聚。
蔡男應於2月13日晚返營,想到隔天是2月14日情人節,不捨和女友分開,索性逾假不營,陪伴女友過情人節。

在以前最少也禁假或是關禁閉了 現在當兵真是過太爽
     
      
舊 2014-03-23, 07:30 PM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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