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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nJovi-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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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3
您的住址: 美麗小鎮上
文章: 210
監督條例的立法要分四階段
然後一定不適用 來不及這次服貿的亂簽

亂簽的定義:專家評估報告在哪?公聽會根本亂開了事
民調9%的領導人一意孤行的簽下去就代表民意嗎
既然服貿那麼好 但是大眾疑慮超多
是否該實際行動多向大眾釋疑 例如邀請專家利用媒體解說 辯論呢?



馬總統的意思是這次服貿再怎麼樣一定也要吞下去嗎?
 
舊 2014-03-23, 12:00 PM #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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