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vircgd
看了那一篇,我意識到了一件事:即使有監督機制仍然無意義,
因為即使一切條款都完全對我們有利,按照那一篇的內容所描述的,
結果還是一樣,反正不管條款用任何方法定,結果都一樣,所以呢?
目前的所有訴求都是無意義的,反正最終我們就是會完蛋。
當然以上是以那篇文完全可信的角度來說,假設該文內容為真,
學生們目前的訴求反而是落入了陷阱,因為即使有了有效監督機制,
讓所有條款完全對台灣有利,最終我們還是完蛋。
想反駁我的人別急,請去找該文作者反駁,我大前提如上所述,
必須該文為真才能成立,如果該文為偽,我上面說的就會等同放屁,
無視即可。
|
解決這問題很簡單,監督機制建立之後同時跟日本、南韓、中共談
台紐貿易協定也要重新審視,在這種狀況之下陸資即便是善意影響力也會被其他國家稀釋
只是現在我們卡在一個馬茸總統跟一群垃圾院委員,所以體制內解決問題的方法不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