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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t3a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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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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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服貿, 只利於企業老闆的賣台契約??

請問對於一般老百姓的利多在哪??

1.增加就業機會?
2.薪水22K - > 52K ?

就我所知以上這兩項似乎都不是這樣地明確....

1. 增加就業機會, 這點我是同意的, 但是利多在那??

科學園區總在缺人暴肝,不是麼?
餐飲服務以及勞力密集產業也都缺人吧?
我們的失業率高, 同樣的勞工欠缺率也高 , 很明顯地, 是失業那些人挑工作做罷了...
我也只想爽爽的工作領高高的薪水~誰不想??

至於那些人為何會無法適才所用??
我認為始作俑者還是政府... 沒有遠見的教育體制.

所以這個利多我搞不懂究竟為何...??
難道這群人台灣自己開的服務業不做會去大陸人設立的服務業工作?


2.關於薪水增加這方面,
究竟有誰能夠保證原本領22K薪水的人, 至少會被加薪到40K ??
如果能夠保證, 那錢是否要先拿出來給公證人?? 避免到時候反悔.
40K x 12月 x 20年 per person.
當然這大家都知道不可能...


我認為原本領22K的人, 在台灣的競爭力已經夠弱了,
實在沒什麼理由可以領到 30K ,40K甚至52K?


請指教...
     
      
__________________
Diving...
舊 2014-03-21, 09:44 PM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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