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世銘辭職聲明
很遺憾,今天臺北地院仍然做出對我不利的判決,
令我悲憤莫名,我不是作奸犯科,也不是貪贓枉法,
我是依法執行公務並本於我法律人的良知及法律確信而為所當為。
無奈,這6個多月來讓我飽受擔任司法官38年來最大的折磨與羞辱。
我之所以堅持至今,就是要告訴國人,揭弊是一條艱辛但卻是必走的路。
今天,我宣布辭卸檢察總長職務,只是履行我的承諾,
並基於檢察一體原則概括承受所有外界之指責與非難,
絕非認同臺北地院的判決,
我唯一深感愧疚的是對不起高齡父母、家人、
跟我一起辛勞打拼的同仁及許多默默支持我,
希望我堅持走下去的民眾。
這段日子,我常思索這件司法關說案之所以會演變成
「關說者輕縱、揭弊者重懲」這個境地,
關鍵在於整個社會對「司法關說」的姑息與縱容,
這也間接印證了現今社會上「司法關說」的傳聞之所以會時有所聞的原因所在。
事實上,司法如遇權貴就低頭,碰到關說就妥協,
不但會使司法公信崩盤,連帶也會使社會變成不公不義。
這也是為什麼我在民國99年3月8日立法院審查檢察總長資格時
向立法院提出一份書面報告,誓言要全力抗拒任何政治力干預司法之原因。
如今,這項對人民的承諾我做到了。
所以,假如時間可以倒轉,我依然不後悔所作的一切,
因為揭發不法,伸張正義,捍衛司法獨立,提昇司法威信,
不但是檢察總長份內之職責,也是我身為司法官畢生之使命。
我始終堅信美國著名的民權運動領袖金恩博士所說:
「前路漫漫,但終究歸於正義」,
因為,歷史是見證最後的行為而非眼前的一切。
最後,衷心期盼臺灣的司法經過這次重大關說司法事件後,
能永遠不再有關說,澈底做到法律之前人人平等,早日實現公平司法的理想。
黃世銘103.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