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P&W
見好就收?我高興投票拆你家就拆你家,啥鬼見好就收?我喜歡住老房子礙到誰嗎?你憑哪一點來拆我房子?這啥鬼法律?從根本就已經違反憲法基本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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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更法是在保護畸零地及袋地.
況且,若王家沒被畫入都更,建商照樣可拆除王家侵占周遭鄰地的部份,
那塊地原本就面積不足,還一部份在禁建區內,依照法規一拆就不能再蓋了.
到時王家會哭更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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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家若真的對祖屋有感情,有心要保留,早該在沒都更之前,就把周遭侵占的
畸零地及國有地趁便宜賣下.
而不是,人在都更座談會的照片被PO出,還在那擺爛說不知情會被都更.
更別提,王家在都更成案後2億,5億的漫天叫價,還說謊是"政府規定"一定要填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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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道說,有去過現場的人就知道那塊地真的格局很差.
前面是高架橋樑直到路口郭原益,後面又是捷運高架橋,
2側一邊是堤防及環河路,另一邊是廟把巷子佔住.
有建商肯來都更,說難聽點簡直該謝天謝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