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ainwens
服貿協議算是ECFA的一部份,之前簽的只有基礎架構跟早收清單,後面的服貿協議、貨貿協議、租稅協議、爭端解決協議則是細節的部分。
贊成者的如意算盤是,等簽完ECFA,後面RCEP、TPP或其他國家的FTA
就有較大機會可以加入簽署,有助於台灣出口貿易。
反對者則是擔心風險部分,一是覺得簽得不夠漂亮,讓利太多,
這部分基於需求不對等(我們需要對岸甚於對岸需要我們,而且市場大小也有差),
要簽得漂亮不容易,官員能力不足也是原因之一。
再來就是,對岸畢竟對我們有敵意,開放太多容易會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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